导报讯 (记者 陈捷 实习记者 李姣颖 通讯员 彭婷婷 王晓晨/文 杨希/制图)借条也有“保质期”?近日股票配资十大公司,同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。
多年前,老林向老陈借款4万元,双方签订借款协议,约定老林于2013年8月30日前返还全部借款。其间,双方并未因此事发生纠纷。
直至近日,老陈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老林返还借款。
老陈说:“我当时借给被告万元,他一直没还给我,碍于朋友情分我一直没有索要,没想到他竟不承认了。”
面对起诉,老林也据理力争:“借款一事至今已10余年,具体情况我已记不清了,当时可能有还款,但是没有将借据作废,否则十年间老陈为何不曾催讨?且本案纠纷已超过诉讼时效,请求驳回老陈的全部诉讼请求。”
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当时施行的《民法通则》,本案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,即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29日止。
现老陈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在此期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情形。因此,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对老林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予以采纳,依法驳回老陈的诉讼请求。
法官说法
借条“保质期”有多长?
法官说,诉讼时效,就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,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。超过诉讼时效,债权人依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但如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,债权人则可能丧失胜诉权。
一般来说,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。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。
不过,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。有下述情形的股票配资十大公司,诉讼时效中断,从中断、有关程序终结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:(一)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;(二)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;(三)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;(四)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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